德昌县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安宁河1#单体穿越工程施工补遗文件(1)
各投标人:
现对“德昌县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安宁河1#单体穿越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第3.1.2条“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其他时间顺延。
招标人:*川能投凉山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