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池州市第*人民医院3.**核磁共振成像仪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梅冲湖路与文明路交口东北角双凤智谷创新创业科技园A栋7层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3.**核磁共振成像仪 品牌(如有):西门子 规格型号:******** **** 数量:1 单价:********元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汪向明、刘世武、刘文、琚华杰、王春荣、朱海清、赵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池州市秋浦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中标结果公告
4.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5.业绩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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