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号 | 统*交易标识码 | ***-******************-********-******-2 |
信息来源 |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市******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0 |
成交公示信息&***;****
******(*、*期)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1
*、项目名称:******(*、*期)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铺镇红达环球广场**栋3层****号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 品牌:迈瑞、迈克等; 规格型号:**-****[**]**、*******、*****等; 数量:2台、1台等; 单价:******.**元/台、******.**元/台等; |
*、评审专家名单:徐曙光、王雪、毛德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计**[****]****号文件规定标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联系电话:****-*******。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安市平桥路裕安卫生*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分0秒
0天1小时**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
提交
****-**-** **:**:**
0天0小时2分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同意
****-**-** **:**:**
0天0小时**分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
0天1小时1分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通过
****-**-** **:**:**
0天0小时4分
网上报名
报价登录
附件:[****************号-1]******(*、*期)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第*包.****
附件: 附件: 附件: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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