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网拍**号
本院将于****年6月**日**时起至结束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浙象渔*****”渔船;船籍港:象山;船舶种类:国内捕捞船; 生产方式:流刺网;船长:**.***;型宽:5.***;型深:2.***;设计吃水:2.**;设计排水***;船体材质:钢质;结构形式:横骨架式;总吨位:***.** 净吨位:**.**;航行与作业区域:近海航区;建造完工日期:****年**月**日;建造地/船厂:象山石浦船厂;该船目前停泊于鹤浦港。
*、变卖依据:本院(****)浙** 执*** 号之*,变卖“浙象渔*****”渔船。
*、该船目前停泊于鹤浦港,****年6月2日至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看样预约,集中看船时间为****年6月**日,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陈)、****-********(姚)。
*、竞价规则:起拍价**.5*元,变卖预缴款:**.5*元(包括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的倍数。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变卖期内任*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本标的物变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风险提醒: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回复:
1.“浙象渔*****”属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渔船动态管理数据库在册渔船,捕捞许可证已过期失效。
2.属于“船证不符”渔船,实际船体材质为钢制,证书记载为木质,实际主机功率为****瓦,核定为**.3*瓦。
3. 根据《浙江省渔港船舶管理条例》第***条“擅自改变渔业船舶主机功率、载重线或者主尺度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第***条第*项“渔业船舶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买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尚未结案的”之规定,该船须按规定完成整改后,方可依法公开变卖并办理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手续。
4.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保证(包含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证书过户保证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此外,有船舶剩余燃油以及其他船舶备件等物料数量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计算为准,根据相关评估**及船舶交接时市场**结算,由买受人在变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或协商解决。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与该船有关的海事债权,自*拍公告公布*日后**日内(****年4月**日至****年6月**日)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变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债权登记事项请关注******门户网站(***.******.**)。
债权登记:****-********(宋)
承办法官:****-********(吕)
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姚)
监督电话:****-********(王)
变卖程序类咨询,请先拨打淘宝网技术服务电话:***-***-****。客服无法办理或需要法院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姚)
本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号。
本院网址:***.******.**
本公告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特此公告
******
****年6月2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