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县申集镇甄集村鱼塘使用权拍租
结果公示
转让方:*河县申集镇人民政府
转让方地址:*河县申集镇甄集村
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帝景大厦5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河县申集镇甄集村鱼塘使用权拍租
2、项目编号:**************
3、承租期限:**年
4、评估价:******元/年(总价*******元)
5、起拍价:******元/年(总价*******元)
6、成交情况:
成交价:******元/年 (总价*******元)
中标人名称:*河县盛堂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7、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8、拍卖时间:***3年8月**日上午**时
9、公示期限:***3年8月**日至****年8月**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或***,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河县申集镇人民政府
************
***3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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