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订单号:********************
采购总预算金额:¥1,***,***.**
本次成交金额:¥1,***,***.**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
成交日期:****年**月**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鸣凤小区建设时为鸣凤廉租房项目,该小区位于鸣凤镇凤仪路262号,泉水冲区域。该小区建成于2015年11月,共有8栋、25个单元、600套房屋,均为公租房,小区占地面积18638㎡、总建筑面积30567.87㎡。 (一)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基础管理; 2.运营管理; 3.房屋管理; 4.设备管理; 5.安全管理; 6.环境管理; 7.综合管理。 (二)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服务制度,工作程序及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 1.房屋使用、入住分配、后期管理制度 2.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程序 3.质量保证制度 4.收费管理制度 5.财务制度 6.岗位考核制度 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巡逻制度 8.回访制度和记录(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 9.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 10.生活用水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11.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 12.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 13.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 (三)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购买服务。 (四)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人员 1.供应商应设置房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及信息化管理、安全管理等岗位,相应的服务人员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2.供应商拟源本项目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 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军籍等不良记录。 3.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将拟派本项目的详细人员配备名单报送采购人备案。服务期内如有人员调整或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调整或更换。 4.拟派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运营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不得发生人员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旷工等行为,并接受采购人及全体承租户的监督。如遇到紧急工作或抢险应急等工作不得推诿,服从统筹安排。若采购人在随机抽查中发现本条所规定的任一违 规行为的, 在支付服务费时按500元/人/次给予扣除。 5.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2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 (1)不服从采购人管理工作安排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的: (3)工作失职,给采购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酒后上岗或工作期间饮酒、带彩娱乐的: 6.中标供应商作为劳动用工主体,负责劳动用工的所有事宜,劳动用工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如劳资纠纷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人员配备。中标供应按照项目经理1人、管理人员2人、安保人员3人、保洁人员2人、水电维修人员1人进行人员配备,且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未按照规定数量或工作性质要求配备的,在支付服务费时按相应人员岗位工资给予扣除。 (五)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期限 鸣凤小区服务期限从2023年10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需求附件:_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标准_试行__****.9.6.***
服务响应说明:我方完全响应关于本项目采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的管理要求,保质保量,在合同要求内完成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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