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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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土网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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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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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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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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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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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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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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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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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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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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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金鹗中路以北,花板桥路以东,花鸟路以南,金虹广场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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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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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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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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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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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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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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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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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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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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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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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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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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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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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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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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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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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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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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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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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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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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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1)欠缴岳阳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4、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 5、动工时间:交地之后一年内。 6、竣工时间:动工后三年内。 7、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8、特别说明:①土地出让后,土地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提供产权调换房屋71套,产权调换房屋总建筑面积4322.73㎡,其中:一期产权调换60套,产权调换商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843.59㎡,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3.72㎡。二期产权调换房屋11套,产权调换商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225.42㎡。相关安置面积及安置要求详见岳阳楼区土地收储出让委员会2023年9月12日出具的《花板桥农贸市场旧改项目宗地情况说明》。项目规划实施方案须满足《补偿安置协议书》和项目部根据《市农发集团关于花板桥菜市场地块旧城改造概念规划方案的建议函》(岳农集团〔2023〕19号)签订的《产权调换补充协议》约定的安置条件。②本宗地产权调换房屋监管资金4425.34万元,土地出让后,由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该资金,并按产权调换房屋相关规定返还给土地受让人。③宗地出让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土地受让人须按《补偿安置协议书》和《产权调换补充协议》约定的条件与岳阳楼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签订《花板桥农贸市场地段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安置协议书》(见公示模板),此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土地受让人须按《花板桥农贸市场地段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安置协议书》的要求将产权调换房屋如期、如质、足额交付给岳阳楼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后,土地受让人方可启动剩余房源预售。④一期51户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延期过渡费已发放至2024年4月20日,一期2户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延期过渡费已发放至2025年9月30日;二期11户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过渡费已发放至2026年2月20日。如土地受让人未在此期间内交付房屋,延期过渡费及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土地受让人负责。⑤宗地出让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9、该宗地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受让人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号 )要求,实现“交房即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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