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乡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茂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宋靖,任军,王晓玉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茂县凤仪镇政法小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号海德空间***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乡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文件集 | ||
附件2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
附件3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阿坝州茂县凤仪镇中心大道**号 | ***,***.**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人民调解服务 | 人民调解服务 | *******个乡镇**个镇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 ★*、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 供应商负责组建人民调解员工作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人。人民调解员需满足以下任职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情形和背景。 2、工作职责要求 (1)接受采购人的委派或委托,开展纠纷的调解。调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调解、视频调解、面对面调解。 (2)保持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络,负责整体统筹项目运转,确保相关工作高质高效运行,安排调解时间及场地,制作调解笔录,完善调解文书资料。 (3)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选择,协助采购人完善后续调解程序并督促负有履行义务的*方当事人按期履行义务。 3、工作纪律要求 (1)调解团队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司法礼仪,规范自身言行,不得强迫调解、不规范调解,不得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产生口角甚至抓扯,*旦发生并经查证属实,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2)调解团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司法办案纪律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得与案件当事人有工作以外的接触,不得对除调解工作以外的采购人其他工作发表意见,不得进行与案件调解无关的活动,在调解过程中遵守关于回避的规定。*旦发生并经查证属实,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3)调解团队工作人员须对工作过程中获知的案件信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保密义务,不得告知与案件无关的人员,也不得将案件材料发布到互联网上。*旦发生并经查证属实,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服务期限的结束不影响调解团队工作人员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4)调解团队工作人员须谨慎保管案件卷宗材料,不得带离采购人办公场所。*旦发生并经查证属实,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5)调解团队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纪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应当依法予以辞退。 (6)调解团队工作人员须服从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所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 ****年4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 (1)接受采购人的委派或委托,开展纠纷的调解。调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调解、视频调解、面对面调解。 (2)保持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络,负责整体统筹项目运转,确保相关工作高质高效运行,安排调解时间及场地,制作调解笔录,完善调解文书资料。 (3)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选择,协助采购人完善后续调解程序并督促负有履行义务的*方当事人按期履行义务。 | ***,***.** |
宋靖、任军、王晓玉(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按照拟代理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预算******元,项目最高限价******元。
2、采购计划文号:********************[****]*****。
3、监督单位:*****,联系电话:****-*******。
4、因系统原因,合同履行期限:****年4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名称:*****
地址:茂县凤仪镇政法小区
联系方式:****-*******
名称:*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号海德空间***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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