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年4月9日对郑州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等**种设备采购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1 | 牙科综合治疗台 | ************ |
3 | 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 | 河南戴格纳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 | 落地手术无影灯 | |
5 | 落地式手术无影灯 | |
6 | ***模块 | |
7 | 呼吸末*氧化碳模块 | 郑州略成科技有限公司 |
8 | 可视喉镜 | 上海怡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 | 可视喉镜(婴幼儿) | 上海怡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核酸分子杂交仪 | |
** | 生物显微镜 |
公示时间:****年4月**日——****年4月**日,公示期内,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质疑函*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受日期为受理时间。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