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车辆维保服务
2.2项目编号:********************
2.3实施地点:林州市
2.4采购范围:本次维保服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大众轿车**辆,尼桑皮卡9辆,福特全顺2辆,江淮1辆,别克商务车1辆,起亚越野车4辆,宇通大巴2辆,宇通中巴1辆,福田中巴1辆,工程车(高空作业车、发电、洒水)3辆,共计**辆车的维保服务。
2.5服务期限:1.5年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为具有*类及以上机动车辆维修资质。(提供证书或交通局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3.1.3供应商须有自己的定点维修单位,工作场地面积在****平米以上,具备两柱举升机6台以及*柱举升机2台以上,配备轮胎定位系统、高清内窥镜、*元催化清洗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4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新能源专用工位,配备新能源车辆隔离区等安全设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5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6林州市行政区域内可以提供免费救援服务。(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2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前,凭企业身份**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4月**日**时**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安林运营管理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部门):****************投资计划部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招商银行1号楼
联系电话:****-********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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