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为进*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特别提示2: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期项目(*标段)***(重新招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发改备案【****】***号;
1.4 招标人:*************;
1.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 项目出资比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期项目(*标段)***(重新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郎溪县;
2.6 合同估算价:**,***,***.**元(含施工图设计费用、施工费用;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最终建安费不得超过********元,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固定金额***元不可竞争。施工费按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设定最低下浮率为3%。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
2.7 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1)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城区水系沿线截污纳管、错接混接改造工程;(3)大岩路(郎川大道-*员路)大中修工程,该路段为城市次干路等级。本项目管径最大为****毫米。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道路、排水、综合管线等市政配套设施;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维修、排水、综合管线等市政配套设施且满足功能需要的所有工程施工维护、项目验收、检测检验试验、移交和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达到交付质量标准;
2.9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体化(***);
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1)或(2)或(3)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7 其他要求: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须担任施工负责人。2.根据住建部建办市 (****)** 号文要求,自 **** 年 1 月 1 日起,*级建造师统*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拟任项目经理为*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投标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配备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修正版)第***条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中相关规定,投标资格要求*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造师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3号第*条规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人员配备情况以评标当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6.2 开标地点:
郎溪县:郎溪县碧水豪庭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楼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账 号:***********************
账户*: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湖公园县规划馆)
联 系 人:***
电 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碧水豪庭1号楼*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地 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电 话:****-*******
**.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2 异议联系方式
**.2.1招标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拨打服务热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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