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通知标识牌设计及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通告标识牌设计、制作服务技术参数 2、项目地点:镜泊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 3、评估目的:2024年3月1日,《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镜泊湖管委会宣传贯彻《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工作部署,为加大宣传力度,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拟在镜泊湖沿边的山庄景区、苇子沟、北湖头等位置选点7处,设立宣传《条例》通告标识牌,对《条例》相关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告之。 4、技术参术 (图附后) 5、本次通告标识牌设计、制作的任务和要求 一是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避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二是按照采购要求进行施工;三是达到技术参术的标准和要求;四是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管理。 6.依据的技术标准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执行标准; 《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规划》 《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 其他相关规划 二、本次采购需求 对《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通告标识牌进行设计、制作和安装。 三 、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安全员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成果要求 完成工作,提交正式验收报告,达到技术参术标准要求。 五、 时间进度要求 制作、安装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安装工作。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镜泊湖风景区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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