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垃圾清运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垃圾清运 | 详见专用文件第*章 | 上海、甲方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年,甲方通知后*天内完成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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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否 ;
2.项目预算: *********.**元 ;
3.最高限价: *******.**元/车 ;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计算,成交**确定方式按照 供应商最终报价 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方式: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现金领取询价文件。
售价:¥***.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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