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浙江省小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莲都段)设计
招标序号:**[****]***号
招标人:***********
开标时间:****年6月3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泮良英 ****-*******
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预中标折扣率:**%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听从发包人安排;其他内容根据上述进度要求同步完成。
企业资信:
业绩证明对象(企业或负责人) | ***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乡镇海塘)设计 | *********** | 合同签订时间:****年8月**日 工程投资额:5*元 |
**************** | 江西省鄱阳湖珠湖、黄湖、方洲斜塘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 鄱阳湖蓄滞洪区(康山)安全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部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8日 工程投资额:******.***元 |
**************** |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仓前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及专题报告编制 | *********** | 合同签订时间:****年 工程投资额:*****.***元 |
**************** | “江西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荣获****年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 | 获奖日期:****年5月 |
公示时间:**24年6月3日至**24年6月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时间:****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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