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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园区2024年6月吊车搬运采购公告

河南 新乡市
企业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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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4-06-04
招标 | 新乡园区2024年6月吊车搬运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6月吊车搬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名时间:****年6月4日至****年6月**日
*、采购范围及要求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部分吊装作业需使用不同吨位吊车进行,目前我公司只有*台**吨吊车且吨位较小不能够满足大型设备检修吊装需要,需租赁8-***吨级吊车来配合完成设备的检修工作。
(*)工程名称:*星吊装工程
(*)工程地点:河南新乡市获嘉县
(*)使用吊车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台班单价(含进出场费)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台) 台班单价(元) 吊钩(吨) 备注
1 汽车吊 **** 1 最大** 含车辆到厂及操作人员费用;含增值税;
2 汽车吊 ***** 1 最大***
3 汽车吊 ***** 1 最大***
4 汽车吊 ***** 1 最大***
5 汽车吊 ***** 1 最大***
6 汽车吊 ****** 1 最大****
7 板车 6米长 1
(*)任务与性质:
1.主要用于甲方技改、检修*星的吊装、现场预制、组装配合等工作。吊车不可用于挂震动锤、强夯、拨桩等工作;
2.吊车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甲方不得将吊车变卖和抵押;
3.按零星使用的方式计算费用,合同期内的吊车改变工况、吊装准备、在合同作业地内的短距离行走视同正常使用计费。因气候等原因造成吊装作业无法继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作业离厂,离厂时间不作为正常使用时间,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内的按照半个台班计算,超过4小时低于8小时,按照一个台班进行计算,超过8小时的时间按加班累计小时折算费用。
(五)使用日期和工作时间: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为止。
2.工作时间:甲方生产装置需要吊车时,乙方人员在接到甲方管理人员通知后要迅速到达现场,保证不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首先进行现场交底、勘验、测量等工作。零星使用,随叫随到,每天工作8小时,其超出时间按小时单价标准乘以累计超出小时数后额外计费;在通知后30分钟未到达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厂家吊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服务不到位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另外招标。
3.乙方承诺优质服务。
4.甲乙双方执行任务单签证的约定,对正常使用、超期和超时的时间及时签认。
(六)使用方式:
1.零星使用,随机随人使用;
2.乙方免费提供使用期间符合吊车要求的燃油(柴油)。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的装卸(货)车、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等作业所需的配合机械及辅助材料;
4.吊车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5.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积极进行抢修,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场地、辅助机械等),其耽搁的时间甲方不支付使用费,扣除标准按日单价执行;并且,当吊车修复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赶回工期;
6.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改变工况,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转移到合同约定用车地以外的场地使用,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
7.乙方自行解决吊车机组人员的住宿、用餐和上下班交通方便;
8.甲方免费提供满足吊车安全和技术要求的组装、拆除、移位、吊装和运输车辆行走场地;吊车安装、拆除前期,乙方需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对乙方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甲方应积极配合,满足拆装要求;
9.甲方免费提供吊车多余配件及工具房的存放场地,并负责保卫工作。
(七)进退场
1.吊车进退场的运输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甲方现场发生的因吊车组装、拆除及装卸车(运输车辆)工作所需的辅助吊机及起重工、相关场地、道路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在用车所在地的运输路线,并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进场手续;
(八)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1.吊车使用费的支付:工作结束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按季度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后依次付款。
2.双方应根据本企业的规定各自主动按期办理费用支付和结算手续,需对方提供证明或其他手续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权
1、甲方应在吊车的额定能力范围内精心设计、严格审批吊装方案和技术措施,准确核算每一件吊件的重量。吊装方案应提供给乙方,以便正确理解和执行有关内容。若需要进行物件高空拆除作业,所拆除的物件实际重量不得大于理论计算重量,保证吊车有足够的安全余量,并且有避免发生冲击载荷和侧向载荷的措施。因提供的构件重量不准确或吊装方法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对吊车的损坏);若双机抬吊作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余量规定。
2、甲方在吊装中,甲方配合乙方现场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施工所需吊具均由甲方提供,由于吊具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对吊车的损坏)。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合同吊车所需要的安全的工作场所、道路、设备堆放场地和其他的必要的设施,如照明、电源等,并根据乙方的需要免费提供配合和帮助。甲方应保证乙方吊车行走道路和作业站位场地的坚实、平整和可靠,符合该吊车的地面耐压要求。作业中路基板或厚钢板的铺设由甲方作业人员负责.对因地下不明的沟、坑、洞、穴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施工现场的总体防盗、防火、防灾害性等安全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由于安全保卫等原因造成吊车损坏或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工作结束后未关好门窗等设施而造成吊车损坏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恢复。
6、甲方在使用期内,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不得擅自改装、转移吊车或将其转借给其它单位使用。如在乙方许可情况下发生的转移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在安排吊车作业时,应保证乙方作业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安全操作。
8.甲方负责吊车的运输协调配合工作,提供准确的进场路线,特别是做好在吊车合同作业地进出厂区、装置区与外界和业主的联系工作。
9.甲方负责提供每日的风力预告,负责吊车防大风、台风措施的实施,并保证留有足够的紧急放杆场地。
10.负责现场签证、使用时间的确认和费用的结算。
(二)、乙方职权
1、乙方负责吊车的安装、拆除、进出场运输、调试、操作、维护保养和维修。
2.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吊车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乙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吊车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不利于安全的指挥。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关吊车的安全使用证、安全检验报告,以及操作人员操作证、技术工况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按甲方要求办理必要的相关证件,提供相关资料。
5.乙方配备的专职司机每天须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并随时均能取得有效联系。如故意懈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乙方须严禁操作人员刁难甲方和索取小费或物品,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6.吊车司机如不服从管理,乙方必须在8小时内更换司机,否则每推迟一天,扣除乙方每天2000元。
(十)安全
1.吊车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管理和考核范围。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在发现不安全或有悖国家等安全规定的,要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精心合作,确保有关人员、吊车和其它设施的安全。
3.在吊装作业前,甲方应对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夜间不得进行大型吊装作业。
5.在吊车使用期间,若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必要时可聘请经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进行调查、分析和评判。事故责任分析结果为甲方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责任和其它法律等连带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下(绳索、吊耳、卸扣、捆扎等原因)和支腿以下(道路、地基)由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和支腿以上由乙方负责。
6.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不包括工地施工设备上产生的)坠落以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
7.因吊车使用现场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发生事故波及导致吊车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其他按照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和吊车等的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十一)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十二)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1、评标方式: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交货地点: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魏琼琼(商务)15893887928、李爱国(技术)15090323184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火车站南中新化工机械动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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