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
本次下达***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元。其中涉及龙头镇项目***元。经柳城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柳城政函〔****〕**号),同意安排如下:
*、龙头镇产业发展项目***元
1.柳城县****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龙头镇码头村学校背至上村口到沙平甘蔗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元。
现将****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和邮箱:****-*******,************@***.***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附件: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柳城政函〔****〕**号)
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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