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长廊工程基础、装饰、电气、景观雕塑及路面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约***平方米,标段:/ ,招标控制价:******.**(元)
2.4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长廊工程基础、装饰、电气、景观雕塑及路面工程施工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及本招标文件所涵盖的相关内容。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外地企业需有进京施工许可证明。近*年(****年1月1日以来)有已竣工的合同金额在***元(含)以上的新建或整修改造工程业绩,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须提供截图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年近3个月(2月~4月)社保证明文件,提供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含以上级)并提供****年近3个月(2月~4月)社保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在 北京市房山区北关东路**号院 携带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公司营业执照*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加盖公章)。
5.2图纸押金 0 元,图纸提供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时**分,地点为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号中国瑞达大厦**层****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某单位 (盖章)
地 址: 北京市
联 系 人: ***
电 话:*********** ***-********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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