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鼎恒永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号**科技中心**栋2单元7楼 | ***,***.**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层*** | ***,***.**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层*** | ***,***.**元 |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层*** | ***,***.**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川鼎恒永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审计服务 | 财政财务审计 |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服务范围的相关规定。 (一)审前调查。协助开展审计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实施。按照审计组长要求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问题及时汇报,并与被审计对象充分沟通,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 (三)档案整理。妥善管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归还。项目结束后按要求整理项目资料并完成资料归档,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供应商不得承担涉密资料保管)。 (四)其他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各项目审计组组长及主审由审计局工作人员担任,各中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组成员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审计组组长、主审要求,协助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后期档案整理工作,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最新的执行。 | 接到采购人通知至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审计内容 |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 |
合同包2(合同包*):
服务类(************(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审计服务 | 财政财务审计 | 一、服务内容 (一)审前调查。协助开展审计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实施。按照审计组长要求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问题及时汇报,并 与被审计对象充分沟通,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 (三)档案整理。妥善管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归还。项目结束后 按要求整理项目资料并完成资料归档,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供应商不得承担涉密资料保管)。 (四)其他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服务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 规定,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各项目审计组组长及主审由审计局工作人员担任,各中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组成员按照合同 约定以及审计组组长、主审要求,协助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后期档案整理工作,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 他临时性工作。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准则》;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最新的执行。 | 接到采购人通知至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审计内容 | ★投入本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并书面承诺投标文件内拟派驻人员与实际派驻项目现场的人员一 致,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投标人拟派驻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和政府项目审计经 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难以胜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组成员。高新区审计局将依照《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与考核办法》(成高审〔2024〕5号)(详见附件)对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结算审计费 用。所有项目人员的交通、就餐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人员配置要求:包含2个项目,预计需配置项目组成员5人(至少 1名带队注册会计师、4名助理人员),需先后完成2个项目。其中:C单位审计项目,现场审计服务时间约为80个工作日。D 专项审计项目,现场审计服务时间约为50个工作日。 |
合同包3(合同包*):
服务类(************(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审计服务 | 财政财务审计 | 一、服务内容 (一)审前调查。协助开展审计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实施。按照审计组长要求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问题及时汇报,并 与被审计对象充分沟通,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 (三)档案整理。妥善管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归还。项目结束后 按要求整理项目资料并完成资料归档,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供应商不得承担涉密资料保管)。 (四)其他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服务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 规定,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各项目审计组组长及主审由审计局工作人员担任,各中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组成员按照合同 约定以及审计组组长、主审要求,协助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后期档案整理工作,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 他临时性工作。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准则》;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最新的执行。 | 接到采购人通知至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审计内容 | ★投入本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并书面承诺投标文件内拟派驻人员与实际派驻项目现场的人员一 致,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投标人拟派驻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和政府项目审计经 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难以胜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组成员。高新区审计局将依照《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与考核办法》(成高审〔2024〕5号)(详见附件)对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结算审计费 用。所有项目人员的交通、就餐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人员配置要求:包含2个项目,需配置两组审计人员,各自完成1 个审计项目。其中:E单位审计项目,预计需配置项目组成员5人(至少1名带队注册会计师、4名助理人员),现场审计服务时 间约为70个工作日。F专项审计项目,预计需配置项目组成员5人(至少1名带队注册会计师、4名助理人员),现场审计服务时 间约为70个工作日。 |
合同包4(合同包*):
服务类(************(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审计服务 | 财政财务审计 | 一、服务内容 (一)审前调查。协助开展审计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实施。按照审计组长要求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问题及时汇报,并 与被审计对象充分沟通,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 (三)档案整理。妥善管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归还。项目结束后 按要求整理项目资料并完成资料归档,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供应商不得承担涉密资料保管)。 (四)其他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服务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 规定,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各项目审计组组长及主审由审计局工作人员担任,各中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组成员按照合同 约定以及审计组组长、主审要求,协助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后期档案整理工作,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 他临时性工作。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准则》;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最新的执行。 | 接到采购人通知至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审计内容 | ★投入本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并书面承诺投标文件内拟派驻人员与实际派驻项目现场的人员一 致,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投标人拟派驻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和政府项目审计经 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难以胜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组成员。高新区审计局将依照《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与考核办法》(成高审〔2024〕5号)(详见附件)对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结算审计费 用。所有项目人员的交通、就餐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人员配置要求:包含1个项目,G单位审计项目,预计需配置项目组 成员4人(至少1名带队注册会计师、3名助理人员),现场审计服务时间约为70个工作日。 |
林晓郁(采购人代表)、余远镔、陈清华、李茂、王蓉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根据《*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固定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2: 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3: 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4: 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备案号:********************[****]*****;2、采购预算品目:********* 审计服务;3、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金额:****元,其中包1:***元、包2:***元、包3:***元、包4:***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4、监督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
联系方式:*** ***-********
名称:**********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C座****室
联系方式:曾女士 郑女士 ***-********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郑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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