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新胜村仓储库扩建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泰来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和祥组团3号楼3-4层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新胜村仓储库扩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更正。
更正内容: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减免,根据黑财采【****】7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可按应收额度的**%交纳投标保证金,按**%交纳履约保证金,按此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评价截图或文件等证明材料(递交电子保函的无需提供),对于不符合要求而采用此方式缴纳的供应商予以废标处理。(注:采取电子保函减免的,需供应商自行咨询政府采购平台,因系统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废标或其他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要求以系统实现的功能为准。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并提供近****年**月至****年**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或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提供土建专业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提供土建专业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提供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标准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材料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机械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劳务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
注: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要求执行,其中岗位数量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附表1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小型要求进行配备。人员资格要求应符合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规定。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相关材料。同*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需明确岗位负责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和祥组团3号楼3-4层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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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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