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坡香雪广场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体化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野*坡香雪广场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体化项目已由涞水县行政审批局以涞水审批投资备字(****)**号,涞水审批投资备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野*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河北野*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香雪广场主要建设铺装广场、亲水平台、经营摊点、文化景墙及配套设施,购置移动售卖亭、休憩设施、雕塑小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汇总后*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所投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投标人无须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分钟,投标人需使用**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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