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袁店粮站新建仓配套仓储设备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皖************
*、项目名称:濉溪县袁店粮站新建仓配套仓储设备采购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腾蛟村D区***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相异步电动机 品牌:上海理通 规格型号:****** 数量:8 单价:****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濉溪县*沟镇白沙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孟山中路9号金悦华庭1幢*****
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濉溪县*沟镇白沙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孟山中路9号金悦华庭1幢*****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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