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厂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采购编号:浙方咨招*******号
2. 项目名称:**************厂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5.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厂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3 | 年 | *******元 |
6. 投标人的资格: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6.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6月**日—****年7月1 日,上午:**:**-**:**;下午:**:30-**: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委托书(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邮箱:*********@**.***)的形式发送,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1潜在投标人可登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
**.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7月** 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玉溪电站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号财富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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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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