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的委托,现对鄞西污水处理厂*期工程(不包括配套管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服务 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标段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招标最高限价 |
* | 鄞西污水处理厂*期工程(不包括配套管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服务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出具合格的测绘报告,最后完成以该项目取得规划核实确认书之日止。 | ******元 |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应当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于****年6月**日**:**至****年7月1日**:**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7月2日**:**时整 。
5.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7月3日**时**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号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蒋森佳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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