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清算节余)大羊镇设施农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东平县****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清算节余)大羊镇设施农业项目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大羊镇前阳村
2.4建设规模:东平县大羊镇设施农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冬暖式大棚**座,面积合计*******;新修泥结碎石道路7条,宽**,面积合计******;新修排水干沟****,排水支沟*****;新打2眼机井并配套,*****管道****,*****管道*****,****管道*****,滴灌带*******,安装水肥*体化设备9套并配套;安装*级配电箱2个*级配电箱9个,**个大棚配电箱及电缆;新建监控中心*处,监控摄像机**台并配套线缆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建围网*****;场区共配置手提式灭火器***具,补水栓1个;新建太阳能路灯7盏。
2.5工期要求:标段工期**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元。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近*年担任过冬暖式农业设施大棚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年承担过至少两个冬暖式农业设施大棚项目;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1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前均可领取)。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_*****/**_*****.****。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东平县佛山街**号
联系人:陈科长 曹科长
电话:****-*******
2.代理机构:*************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号
联系人:**、尹工
电话:****-*******
3.监督单位:********(人秘科)
联系方式:****-*******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
联系方式:****-*******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号
8.4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人秘科)(电话:****-*******)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