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阳县****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阳县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栋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9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删除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资信分的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分(**分):“**分统*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分为满分 ** 分。其他投标人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修改为**分(**分):“**分统*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分为满分**分。其他投标人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8日8时**分。
更正日期:****年9月**日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 称:******
地 址:凤阳县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栋2楼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守成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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